2009年宁波大学在职MBA招生简章

MBAChina
2009-06-24 14:11 浏览量: 1480

  2009年宁波大学在职MBA招生简章,专业学位代码:460100
 

  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招收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宁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是培养理论与实务并重、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反映区域经济和“宁波帮”善于经商特点的务实型高级管理人才的专门机构。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具体招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各类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属于宁波市选送人员委托培养的考生,可以享受政府的学费补贴。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①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2009年7月1-10日),报考者可在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浙江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为http://www.zjzs.net),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
 

  ②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2009年7月16-19日),持网报编号、资格审查表(样表)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情况登记表》、《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地点:请于现场报名前一周内查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网址为:http://graduate.nbu.edu.cn/(外地现场确认地点由当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
 

  ③网上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国务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学位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网址 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全国联考结束后,由学校在组织政治课考试与复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将报名确认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到我校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考试费以国家规定为准。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为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综合能力和政治理论,其中英语、综合能力参加全国联考;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2.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9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版)。
 

  四、招生计划与录取

  1.招生计划:2009年计划招收MBA研究生的名额为200人。
 

  2.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 #p#分页标题#e##p#分页标题#e#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在职攻读MB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工商管理硕士各学科方向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段式培养,并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采取以双休日学习为主的方式。学制2.5年。
 

  学位授予:完成课程学习后,在MBA教育中心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习费用

  在职攻读MBA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学费(不含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为4万元(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0574-87600903               李老师:0574-87609201
 

  应老师:0574-87609201
 

  传  真: 0574-87609201
 

  地  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11#教学楼502室
 

  宁波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315211
 

  网  址:http://nbubs.nbu.edu.cn         电子邮箱:mba1@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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