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财经大学在职MBA招生简章

MBAChina
2009-06-24 13:30 浏览量: 1463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名额:65人。

 

  三、报名程序
 

  北京地区2009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收费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考试大。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
 

  考生也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查询相关政策。
 

  报名程序如有变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最新规定为准。
 

  四、资格审查

 

  我校于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简章所列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时间、地点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
 

  2.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9年MBA联考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2009年10月31、11月1日.
 

  (二)复试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具体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页(http://www.cufemba.org)招生信息栏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录取

 

  中央财经大学MBA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培养

 

  (一)方向设置:金融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企业管理。
 

  (二)学制:2.5年。
 

  (三)学习方式: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及晚上上课。
 

  (四)学费:6万元。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62288130、62288205  传真:010-62288851
 

  电子信箱:cufembazs@126.com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MBA教育中心网址:www.cufemba.org
 

  考试大examda.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编辑:

(本文转载自中央财经MBA教育中心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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