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交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通知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
2018-04-16 00:00 浏览量: 3984

非全日制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请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各位考生即日起下载《天津财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于428日前将协议书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寄或送至我校MBA教育中心。

寄(送)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M110室崔老师收

电话:022-88186384

邮编:300222

天津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8年4月16日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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