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8年MB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MBAChina
2017-10-01 10:46 浏览量: 1682

MBAChina网】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17]9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报名工作通知》)、《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简称《网报须知》,鄂高考[2017]25号)有关要求,以及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特修订我校2018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特色与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深厚人文底蕴和财经政法特色


学校由陈毅和邓小平创办于1948年,并由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担任第一任校长。1953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学校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打造以财经、政法为特色,人文底蕴深厚的人文社科类一流大学。


◆“211”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法、管”为特色的国家重点学科群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民商法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经济史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形成了“经、法、管”领域的学科集群优势。学校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强调经、法、管三大学科的交叉互动、渗透与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MBA项目特色与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使命是:“培养财经与政法融通、专业与责任并重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经过二十余年发展,我校MBA项目形成了以下特色与优势:


◆举全校之力:专业整合二十多年MBA办学经验


学校是全国第二批办MBA教育,第一批办EMBA教育的院校,树立“举全校之力”办MBA教育的方针,设立MBA学院,作为学校整合校内外资源,举全校之力,专业办MBA教育的平台。专业、专注的办学体制,保障我校MBA教育办学资源与质量,累积了持续的竞争优势。


◆学科特色优势:整合全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


MBA项目以会计、金融、法律、财政四大国家重点学科师资为基础,围绕每一门核心课程构建了20个虚拟课程教研室,从全校相关领域优选教师团队,保障了MBA教育师资质量。


◆复合技能导向:“精财务、通管理、懂法律、善投资”


MBA项目整合了学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设计了独特的课程体系,除了工商管理核心课程外,突出“经、管、法”领域的特色内容,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团队项目、企业调研突出“经、管、法”知识的融合,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


◆项目价值影响:第三方权威媒体评选“中国最具价值MB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连续占据《世界经理人》杂志评选的“中国最具影响力MBA排行榜”前15位,多次入选“中国最具价值MBA”和“中国最具成长性MBA”。2016年4月,入选由商学院传播联盟、INEMBA、品牌时代国际传媒联合部分主流财经、教育媒体共同评选的《2016中国最具价值50MBA》。


◆校友网络资源:汇集财经与政法精英


学校已毕业MBA学生近4000人,已毕业EMBA学生近3000人,校友资源遍布全国各地,其中金融、投资、政法领域校友超过30%。2012年,英国教育集团柯克雷利•思曼兹(QS)发布信息显示,从2002年到2012年,我校EMBA招生数列全国第8名,毕业人数列全国第5名,MBA招收报考人数位居全国15强。


◆国际认证质量:中国大陆第7个获AMBA国际认证MBA项目


2011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顺利通过全球三大商学院认证之一的AMBA国际认证﹙Association of MBAs,简称AMBA﹚认证,成为大陆地区第七家AMBA国际认证。2014年,学院又以优秀成绩通过AMBA认证复评,办学质量获得国际认可。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5. 工商管理硕士(MBA)湖北武汉地区仅接受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招生类型、招生规模与报考类别注意事项


(一)招生类型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招收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研究生计划基数为180人,包括全日制MBA招生计划基数35人、非全日制MBA招生计划基数145人。实际招生人数还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总数,以“基数加调节”方式有所增加。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录取。


(三)报考类别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录取类别”信息一经录检确定,不能修改。


填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该地址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时必须选择“其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在现场确认阶段应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如报名成功后,发现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每个注册帐户可提交多条网上报名数据,无需重复注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相关要求均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内容为准。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报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6.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自带必备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7年11月8日—12日。 现场确认须知如下:


1. 考生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进行网上缴费,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按要求缴费、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 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 凭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3)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因为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确认并参加考试。


(2)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及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3).如报名成功后,发现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每个注册帐户可提交多条网上报名数据,无需重复注册。


六、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


1.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2.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查询考场安排。


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七、初试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2017年12月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八、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17年3月进行,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进行复试报到和体检。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拟录取及入学


1.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按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加总后得出总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学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的,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公布的MBA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为准。


十、学制与学习形式、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与学习形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实践最长可延长至4年。


2017年录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均在校内脱产学习;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EMBA)的主要课程学习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章程规定的地点完成,学习形式包括:周末学习、每月集中学习,非主要课程学习采取游学、集中地点教学和企业调研课堂等形式。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2_list.asp?lmid=372)。


(二)学费和奖助体系


1.2018年,我校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可参考学校2018年标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9-10万元。实际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当年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十一、重要说明


1.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2.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asp?id=4669。


3.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4.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5.本招生章程之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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