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单证MPA复试安排与复试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5-12-29 00:00 浏览量: 3022

一、复试报到【时间】

京内考生:2015123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京外考生:2015123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求是楼116

【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

2)《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

3)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历查询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首页-学信档案-注册帐号-激活帐号-实名信息填写-系统登录-在线验证-获得查询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含12位在线验证码。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11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考生根据报到时领取的复试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形式】

面试,考生抽题后回答。

【内容】

1)英语听说。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头表达和运用能力,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2)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政治理论及公共管理专业知识等)。满分200分,120分及格,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

本次复试在复试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每个复试小组共5人,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各项复试成绩均及格的,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加权之和,按从高到低重新排列,择优录取。

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MPA教育中心。

四、复试有关注意事项

1.有效证件。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材料补交。未交《资格审查表》原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务必在面试时交齐。逾期不交,责任自负。

3.考场纪律。由于考生人数较多,为了保证秩序,面试将严格按各考场公布的顺序进行。考生被点名后,迟到15分钟,将取消复试资格。请考生仔细查看分考场门口张贴的面试顺序,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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