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朱丹副教授再次获聘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07-15 09:05 浏览量: 4147

MBAChina网】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届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系教师朱丹副教授连任、再次获聘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届咨询专家。

朱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东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具有二十多年的工作及管理实践经历,曾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过财务及管理工作、高校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政府业务培训项目设计及管理工作。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等专题。目前研究方向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已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主持并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成本会计及管理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作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参与我国政府会计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及征求意见工作。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届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

财会函〔2019〕7号

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和实施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经公开选聘,我部聘任马蔡琛等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届咨询专家,自发文之日起任期二年。现将咨询专家的权利、义务、管理要求及名单通知如下:

  一、咨询专家的权利

  咨询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政府会计国际、国内研讨会,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和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优先承担财政部有关政府会计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优先获得财政部有关政府会计的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二、咨询专家的义务

  咨询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时保质完成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提出咨询的问题及时发表意见;

  (二)积极服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制定,及时对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及时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本部门(或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并定期将有关成果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其中,来自实务界的咨询专家每年至少提供一份关于本部门(或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或调研报告),来自理论界的咨询专家应在任期内至少完成一项政府会计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政府会计相关论文,来自中介机构的咨询专家应每年至少提供一份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审计或咨询业务经验做法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

  (四)按时参加咨询专家会议以及相关的政府会计国际、国内研讨会等活动;

  (五)配合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材料提供、调研、案例总结、相关评审等工作;

  (六)不得以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名义招揽与政府会计相关的业务;

  (七)对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保密的信息负责保密,在未公开前不得对外泄露;

  (八)及时告知个人工作及联系方式变动情况。

  三、咨询专家的管理

  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对咨询专家在聘任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记录和考核评价,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不再符合继续担任咨询专家聘任条件的,将不予续聘。咨询专家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履行咨询专家职责相关工作报告。

  “不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下列情形: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向其布置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工作任务或对相关工作任务敷衍塞责,经催告后仍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的;

  (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积极配合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材料提供、调研等工作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履行咨询专家职责相关工作报告的;

  (四)以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五)未按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的;

  (六)其他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咨询专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蔡琛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王亚东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会计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

  王 芳 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王忠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王 波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王 洁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财会分会会长

  王晨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务会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王淑霞 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调研员

  王 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预算处处长

  牛文安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计划财务部财务处处长

  方周文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办公室副处长

  朱 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任 铮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向炎珍 北京协和医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刘用铨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刘麦嘉轩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

  刘 辉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许 娟 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处副处长

  李玉杰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总会计师

  李兆铨 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香港浸会大学副校长

  李 莉 湖南省博物馆副馆长

  李 峻 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会计管理处处长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李 锋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财务处处长

  李富民 河北省邯郸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国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服务局党委书记

  杨 涛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

  杨淑娟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中华区政府及公共事业部主管合伙人

  杨 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吴士勇 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进伟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三站副站长

  何年初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财经政策处处长

  何超平 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

  何 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张丽华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经费处副处长

  张国清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授

  张艳丽 中央民族大学总会计师、研究员

  张 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教授

  陈平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财务处处长、副教授

  陈淑梅 教育部财务司预算处处长

  陈瑞娟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港澳区主管合伙人

  邵瑞庆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

  武 雷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副处长

  罗志聪 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执行总监

  周志贤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华南区主管合伙人

  赵西卜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赵丽娟 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利丰发展(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赵爱萍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专业会计教研室主任

  郝永红 清华大学财务处处长

  查良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钟世桥 国防科工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审计三处处长

  洪日南 海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袁 媛 重庆市审计局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聂 勇 水利部财务司财务管理处处长

  徐中平 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教授

  高 军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副局长、研究员

  常 丽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崔媛媛 北京医院财务处副处长

  谢建朋 香港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财务总监

  路军伟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镇 杨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 俊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潘晓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副教授

  戴智敏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财政部

  2019年7月1日

来源:财政部

编辑:

(本文转载自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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