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SMBA招生简章

MBAChina
2011-05-13 10:54 浏览量: 2653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至少符合下列三条之一:


  (1)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者(2007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2010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须知


  1、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SMBA课程班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一寸照片一张,另外需电子版一寸照片(请发至中心邮箱);


  5、名片两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北航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北航新主楼A座604)。


  2、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或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我校将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五、开课时间与上课地点


  开课时间:2011年4月中下旬


  上课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六、学习方式


  周六、日上课,在职学习。


  七、学费与学分


  人民币2万元,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具学费发票。三年内通过国家联考者,可转入MBA就读,需补齐MBA入学当年学费差额,已交学费与已修学分有效。


  八.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课程班学员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者,若通过MBA联考及招生复试、补修必要学分并通过MB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若三年内未通过MBA联考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课程班结业证书。


  九.学制与课程


  本课程班学制一年,开设10门MBA核心专业课程包括:管理经济学,经济管理统计分析方法,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会计学,公司理财与投资,营销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


       十、联系方式


      免费热线:400-600-9288
      电话:010-51669750
      传真:010-68318277
      E-mail: smba@mbachina.com
      QQ在线咨询:769455700
      MSN:smba@mbachina.net


      了解更多SMBA招生信息请登陆全国SMBA报名服务中心http://smba.mba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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