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汇丰2020年EMBA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2019-04-25 09:30 浏览量: 3444

MBAChina网讯】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集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学院,由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教授担任创院院长。2008年8月,汇丰银行捐资支持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商学院,正式冠名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学院的目标是建设国际化的教学环境,致力于经济、金融、管理的前沿学术研究,建设一流的“商界军校”,培养有领导力、有自制力、有远大视野的商界领袖。

在迈向国际一流商学院的进程中,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项目以国际化的教学体制、多元化的教育理念和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立足点,通过系统教学与交流互动,理论联系实践,从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社会责任等方面重点提升学生的战略思考能力和创新开拓能力,培养具有“改变自己,改变世界”理想和“智慧于心,成就超群”能力的商界领袖。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证书,毕业后有10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按照国际通行方式,全年滚动招生。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联考网上报名截至2019年10月31日。

1、报名申请

■登陆北大汇丰EMBA官网http://emba.phbs.pku.edu.cn,点击 “在线报名”,完成预报名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北大汇丰EMBA报名表一份;

■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近期个人1寸免冠彩照(白色背景)两张;

■名片两张;

■推荐信两封(密封并签名);

■公司简介(一页A4纸)、公司组织框架图及个人所在位置(加盖公章)。

(注:i.以上材料需在面试前一周提供,支持电邮或邮寄方式;

ii.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118办公室)

3、资格审核及面试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面试,面试当日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认证报告原件(如需要)及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确认,并交纳1000元报名费(刷卡)。

( 注:请务必如实提交报名材料信息,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即刻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抽签问答和自由问答三个环节,重点考核考生作为优秀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管理经验、综合素质与培养潜力。

4、网上报名

■联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网上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指定时间(2019年10月上旬-11月上旬)内根据报考点要求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信息确认。逾期不补。

6、笔试

■笔试按照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安排,联考笔试将于2019年12月或2020年1月举行,考点设在北京大学本部。

联考笔试说明(以2018年笔试大纲为参考)

笔试内容:联考笔试科目为《EMBA联考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管理实践经验及商业判断能力。考试内容包括商务英语阅读、逻辑数学推理、管理案例分析和商业判断能力四大部分。具体命题形式如下:

■采取“申请审核-报名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能。申请审核包含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者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的EMBA联考笔试,并根据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020年开学时间:春季(具体时间待定)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每月集中授课四天,周四至周日。

学习地点: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深圳大学城内)。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EMBA培养方案规定的33个学分;同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020级EMBA学费待定( 2019级72.8万元)。

学费包含:课程学习、教材讲义费、翻译费、毕业论文指导费、答辩费、校园餐费、课间茶点费等。

不包含:移动课堂的差旅费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院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若发现考生存在诚信问题,我院保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果、预录取资格等的权利。

■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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