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通知 | 我院关于开展宁波大学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21-11-03 20:33 浏览量: 3176

我院关于开展宁波大学

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导学关系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宁大政[2021]81号)文件和学校《关于开展宁波大学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参评对象及名额

由导师(或导师组)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所构成的导学群体为一个参评团队。商学院将推荐1支团队参加学校评审会。

02

评选标准及要求

1.“三优三有”,即“师德师风优、师生关系优、团队业绩优,有先进文化、有出色管理、有创新精神”。

2.参评团队的导师应为宁波大学全职导师;

3.参评团队的学生应为注册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4.参评团队的导师和研究生近五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03

评选流程

1.团队申报(11月5日前)

各导学团队自愿报名,提交《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1)、导学团队简介(参照附件2模板)、不少于8张展示团队风采的照片(电子版)、支撑材料(制度文件、各类证书、成果证明等)。

纸质材料请交到商学院学工办401朱文洁老师处,电子版请以“团队名称+导学团队”命名发送到zhuwenjie@nbu.edu.cn。

2.学院评议(11月10日前)

学院将对各申报团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团队。

3.学院公示(11月15日前)

对拟推荐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参加学校评审会。

04

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商学院学工办,朱文洁

联系电话:87609213

邮箱:zhuwenjie@nbu.edu.cn

商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表

附件2:导学团队简介模板(用于网络展评)

附件3:关于开展宁波大学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4: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研究生导学关系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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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商院学工之窗

转发 / 符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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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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