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商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宁波大学第十九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21-03-14 10:49 浏览量: 6894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十九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1〕1号)的文件要求,宁波大学商学院将开展2021年度第十九次彩虹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助学金额

第十九次彩虹助学宁波大学名额为32名(含科院6名)。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3000元。

二、推荐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推荐对象

家庭贫困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且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申请条件

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纸质《彩虹助学申报表》(附件1)和相应佐证材料。纸质《彩虹助学申报表》请于3月19日中午11:00前,由带班辅导员审核确认并填写推荐理由后交至我院学工办401董老师处。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请于3月19日前发送至donglu@nbu.edu.cn。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于4月2日中午11:00前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盖章后提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3.学校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宁波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拟于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联络人:学工办 401 董老师

联络电话:87609213。

编辑:霍旭东

(本文转载自宁波大学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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