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21-01-28 18:28 浏览量: 5003

各研究生:

现启动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工作,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指定选题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 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指定选题类3000元/项。

(三)2021年度增设指定选题重点项目,选题范围见附件1。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拟推荐项目数量

商学院拟推荐项目13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9项。

(二)评审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三)确定拟推荐项目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指定选题重点项目:由研工部组织专家初评,根据得分排序,确定推荐资助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2021年使用“研工评审”系统线上申报。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需注意,申请项目题目或相近题目已申请校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重复立项。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2021年1月27日,商学院发布通知

(二)2021年2月28日前,学生申报及导师评阅

研究生通过研工评审系统线上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经导师线上评阅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院。

指定选题重点项目申请经导师线上评阅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三)2021年3月10日前,专家评审

学院根据导师确认后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线上或线下评阅、打分,最终确定推荐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四)2021年3月11日-3月13日,学院公示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至研工部。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六、其他

评审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与投诉。

联系人:朱文洁

办公室:商学院401室

联系电话:87609213

邮箱:zhuwenjie@nbu.edu.cn

编辑:霍旭东

(本文转载自宁波大学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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