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MBAChina
2016-09-23 17:38 浏览量: 2972

MBAChina网2017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


哈尔滨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前身是著名的“哈军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和63所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重点大学之一。


哈工程经济管理学院自2007年获得MPA试办权以来,历经10年的发展,累计招收MPA学员481人,授予学位191人,为国家发展建设与服务地方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创立了影响力大、具有哈工程特色的MPA品牌。


哈工程MPA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两种方式。非全日制授课为业余时间集中授课,学制2.5年;全日制授课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上课,学制2.5年。上述项目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全日制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在职学习两种方式。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式、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其招生对象主要是国家公务员、非政府公共机构、非盈利性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报考点选择: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


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要求:


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届时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四、考试与录取


1. 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包括外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复试时间为2017年4月。


初试科目

卷面满分

初试时间

具体内容

管理类联考

综合能力

200

20161224上午

逻辑60、数学75、写作65

外国语

100

20161224下午

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


联考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笔试成绩合格,面试合格,资格审查通过,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复试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学位中心组织进行考核。


2. 录取: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送交学校研究生院检查后,上报教育部,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全部检查结束后发放。


五、学位授予


学制:2.5—4年,学费:3.8万元,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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