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MBAChina
2015-10-28 09:08 浏览量: 2325

MBAChina网讯】北京理工大学创办于1940年,前身是诞生于延安的“自然科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行列,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面向公共管理者的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与学术型学位不同,它更强调特定部门或职业的实际需要而非理论研究;与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同,它主要面向各类公共部门而非企业公司。


二、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


北京理工大学MPA的专业设置面向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电力、铁路等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课程依据从事公共管理领域的管理工作所应掌握的专业技能来设置,旨在提高学员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水平。


北京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非全日制(周六、日班)培养方式,学制2.5年。MPA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1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者)。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其它各界人士符合条件也欢迎报考。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届时详见研招网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阶段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影响考试。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在2015年11月13日前未能提交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9日—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五、初试


(一) 准考证打印


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


(三)初试地点


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初试地点为准。


(四)初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英语二(100分)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北京理工大学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六、复试


考生请于2016年3月上旬登录 MPA 教育中心网站查询复试的相关信息及安排。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七、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登记表、初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校级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少于60分)。总成绩共包括两个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可于2016年4月登录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


九、调档政审及新生报到


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北京理工大学。


2016年9月正式开学,新生必须按时如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取消入学资格。


十、奖助学金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北京理工大学为全日制MPA在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十一、其他:


 学校不为学生提供宿舍。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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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多MPA招生信息请点击:http://www.mbachina.com/html/mpa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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