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MBAChina
2017-03-21 11:19 浏览量: 2721

MBAChina网讯】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7年4月1日至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生名单


报考山西师范大学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及山西师范大学相关学科、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过调剂程序本人确认参加山西师范大学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另行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7年4月1日8:30—15: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学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考生报到同时请携带:


⑴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⑵政治情况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院(所)报到


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1日8:30—15:00到相关院(所)报到,并查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凡不能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山西师范大学的复试合格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考生到院(所)报到时,要在报到表上注明“定向就业”。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山西师范大学(含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于3月30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3月31日、4月1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4月1日8:30—15:00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2、4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凭准考证(加盖研究生学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⑴测试时间:4月2日 14:30至21: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4月1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院(所)和硕士点。


2. 外语笔试


⑴考试时间:4月3日上午8:30至11: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五号教学楼或一号教学楼(具体考场、座次及复试科目于4月2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门前查看版面,同时可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上查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3.专业课笔试


⑴考试时间:4月3日下午14:30至16: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五号教学楼或一号教学楼。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下载查看。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加试时间:4月1日下午14:30至18:30或4月2日上午8:00至12:00。


⑵加试地点:考生于4月1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院(所)和硕士点。


六、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⑵外语笔试成绩认定真实。


⑶加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格。


⑷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X70%+复试专业课成绩X2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X4.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X4.5%,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值为100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计算办法为初试总分/3)。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山西师范大学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面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录取,研究生学院审查合格后确定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4日下午15:00到相关院(所)查询复试结果。


七、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于4日下午至5日上午到相关院(所)签字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4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2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此类考生复试合格后于4月5日上午9:00到研究生学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并交回研究生学院(如果不能及时签订协议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提交协议书)。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英语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满400分者,入学后免修研究生英语基础课程模块,直接选修拓展课程模块,凡符合上述条件者,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交所在院(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八、学籍学历审核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网上查不到者,需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凡上报过程中无法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往届生),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造成无法录取,后果自负。


九、其他


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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