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MBAChina
2017-03-24 17:20 浏览量: 2889

MBAChina网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方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0%。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


各专业考生根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准备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


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全面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既往学业表现及潜在能力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公共管理专业须在复试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开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 = 专业课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仅限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建立试题库


1.建立复试试题库,从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考试。


2.复试过程中,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3.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严格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4.公共管理硕士须在复试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开卷),100分满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调剂复试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录取工作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2.本校考生按各专业考生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 调剂考生(含校内和外校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在经济学院301教室(所有人员必须参加)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于2014年9月1日前毕业;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须于2015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日语、俄语)四级证书原件(或四级英语考试>425分成绩单)、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仅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须于2012年9月1日前毕业;


4.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有效身份证原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可附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以上材料,除成绩单留原件外,其他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A4纸型),按人装订,《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承诺书》订于第一页。


(二)笔试


1.  3月28日下午1:30—3:00 政治考试 经济学院306教室(开卷)(公共管理硕士参加)


2.  3月28日下午1:30—5:30 跨专业加试 经济学院307教室(闭卷)(名单见附件)


3.  3月29日上午8:00—10:00 专业课笔试 经济学院305、306、307、313教室(闭卷)(所有人员参加,具体考场信息见附件) 


(三)面试


时间:3月29日下午1:00 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口语测试(所有人员参加)


经济学院308教室: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综合能力面试


经济学院306教室: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数量经济学综合能力面试


经济学院408教室:金融学、国际贸易、世界经济、区域经济综合能力面试


经济学院414教室:公共管理硕士综合能力面试


经济学院307教室: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外语口语测试


经济学院313教室:公共管理硕士、所有学术型专业硕士外语口语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的同学在301教室等待,按点名顺序参加面试,不得在走廊大声喧哗和走动,所有环节结束后请尽快离开。


六、其他


1.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


2.新生报到后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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