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MPA单证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通知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16-06-23 00:00 浏览量: 3078

按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MPA学生有社会实践教学环节(2学分),安排在三、四学期间的假期进行。2014MPA单证学生的社会实践安排如下:学生自主决定社会实践的单位和内容;社会实践可采用个人或小组方式进行。以小组方式进行的社会实践,成员可以共享材料,但成果必须独立完成;学生需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成果可以是调查报告、案例分析,也可就某一问题进行对策研究。若有调查问卷、访谈材料等,请详细附录。请于8293031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将社会实践报告1份交或者快递(以邮戳日期为准)到MPA教育中心(广州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北学院楼D101室)殷老师收逾期提交报告的学生,成绩将随下一批学生取得。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2016620

发布时间:2016-06-2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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