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MPA双证接收调剂公告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03-15 00:00 浏览量: 2855

湖北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接收调剂公告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于2005年获批成为全国第三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培养单位,自2006年起开始招生,并于2013年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合格评估。现设有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管理、财政税收管理、旅游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专业学位培养方向。

根据2016年我校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的招生情况,拟接收部分调剂生源。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剂条件

1、符合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最低分数线;

3、初试外语为英语。

二、调剂程序

1初步申请:填写《湖北大学2016年在职人员报考MPA志愿调剂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发送至mpa@hubu.edu.cn

2电话确认:我校接收到调剂申请表后,会对考生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会通过电话与考生进行确认;

3正式申请:凡经电话确认的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院校代码10512专业代码125200)。

考生填写调剂信息后,需及时查看并点击“接受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查看并点击接受“拟录取”。

三、调剂咨询

凡有意调剂者,可通过如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27-88662671

传真:027-88662671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mpa@hubu.edu.cn

中心网站:http://mpa.hub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编:430062

附件1:湖北大学2016年在职人员报考MPA志愿调剂申请表.doc

湖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3月15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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