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MBA2019年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01-26 11:35 浏览量: 8781

MBAChina网讯】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前身是1980年2月9日由第五机械工业部在华东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前身)组建的企业领导干部进修系,翌年更名为管理工程系,1991年7月组建成立了经济管理学院。学院现设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企业管理系、会计学系、国际贸易学系、应用经济学系和信息管理系等6个系,软科学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现代物流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所、现代管理研究所、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机构。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中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区、市)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该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1、南京理工大学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南京理工大学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1、南京理工大学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和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南京理工大学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以往学习成绩和创新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南京理工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2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学培养全过程学费9.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培养全过程学费18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法律硕士(法学)培养全过程学费3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培养全过程学费均为4.5万元。

八、其他说明

1、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不包含预留计划。各学院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南京理工大学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5、南京理工大学在考生复试阶段组织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6、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南京理工大学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南京理工大学不承担责任。

8、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南京理工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9、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编辑:马丽霞

(本文转载自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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