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8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17-10-12 15:51 浏览量: 6367

MBAChina网讯】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地开始了办学历程。2012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正式成为教育部、浙江省、宁波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等。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MBA项目介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顺利通过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合格评估。宁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秉承宁波商帮文化,以“传承宁波帮精神,培养新甬商”为使命,以“成为新宁波帮的摇篮”为愿景,致力于培养理论与实务并重、能力与学历相当、具有商业战略眼光、理解所处区域经济特点和尊崇商道文化的实务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8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3年8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硕士毕业后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8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三、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时请注意,研究方向请填写“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取报到后统一按排选择六个方向之一:01创业创新管理;02运营管理;03企业战略管理;04会计与财务管理;05决策与信息管理;06金融管理;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日-12日(上午8:30-11:20,下午12:30-16:00)。

2、确认地点: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当地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拍照。(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89号)。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4、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试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复试由宁波大学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18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详见宁波大学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

1、学制:2.5年(1.5年上课,1年撰写论文),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2018年宁波大学MBA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学生,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为主。

2.学习费用:6.5万元/生(不含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获批为准。

3、招生规模: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并根据本年的具体情况作调整。

注: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六、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宁波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编辑:

(本文转载自宁波大学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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