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MBA202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2024-03-30 09:10 浏览量: 1908

復旦大學始創於1905年,2000年與上海醫科大學合併組建成新的復旦大學,是教育部直屬、與上海市重點共建的高水平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建校一百多年來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國際交流、文明傳承與創新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學校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根據新時代的戰略目標,將在建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的基礎上,不斷提升辦學質量,繼續向世界一流前列、再到世界頂尖行列的更高目標邁進。

復旦大學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領域歷史悠久,基礎雄厚,體系完備,條件優越,以培養一流的創新型人才爲己任,目前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2個學科門類招收培養研究生。

2024年,復旦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以下簡稱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招生簡章。

1.我校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的專業涵蓋人文、社科、理學、工學、醫學等各大類。考生可登錄:

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以下簡稱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

或復旦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gsao.fudan.edu.cn/,以下簡稱復旦研招網),查看招生院系和專業。

2.我校在確保生源質量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各專業招生人數。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 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報考我校工商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代碼爲125602)、會計等專業學位碩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二)(三)中的各項條件外,還須滿足如下條件:

報考工商管理、旅遊管理、項目管理(代碼爲125602)專業學位碩士生,須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報考點網上(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網報技術服務聯繫電話:010-67410388。

2. 考生應在上述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按規定上傳電子照片。

3.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一個院系的一個專業;報名期間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願、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

1. 網上(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現場)確認,網上(現場)確認工作須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安排及要求由各報考點確認和公佈,逾期不再補辦。

2. 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證書、碩士學歷或學位證書(內地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

3.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 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 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如實行網上確認,以報考點規定辦法爲準)。

6. 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7. 各報考點所在單位、地址及聯繫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

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黃建業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

郵政編碼:200092

電話:(021)65982683,

圖文傳真:(021)65988292

(3)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繫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69號,

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

圖文傳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繫人:李丹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

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5)澳門: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聯繫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00853)28555533,

圖文傳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申請材料

1. 考生在網上報名和確認完成後,應於2024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在復旦研招網(https://gsao.fudan.edu.cn/)“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港澳臺招生”報名項目,按以下條目所列內容提交申請材料。

(1)2024年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信息確認表;

(2)包括學習和工作經歷的個人自述,1000字以內;

(3)本簡章報考條件規定的身份證件;

(4)前一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

(5)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成績單;

(6)前一學習階段的學位論文全文(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交論文主要結果和詳細摘要);

(7)可以證明考生學術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成果(如學術論文、專利等)、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

2. 部分招生院系可能會對考生提交申請材料有特殊要求,請考生及時關注所報考院系網站相關通知或撥打電話諮詢。

3. 考生應及時、準確提交上述材料,並保存好原件,在參加複試或入學報到時交招生院系查驗。

(四)打印准考證

考生應於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和複試。

根據教育部有關通知,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的初試和複試工作按照以下方式組織。各招生院系以此爲基礎,結合學科實際制定招生實施細則,在院系網站公佈。

(一)初試

1. 所有碩士生考生均須參加教育部統一命制科目的全國統考(我校學校層面不再另行組織英語考試),全國統考科目爲“綜合能力(一)”(科目代碼Z001)。考試題型均爲客觀題(四選一的選擇題)。其中“綜合能力(一)”設置中華文化、英語運用和邏輯推理3個模塊,滿分爲150分。

2. 考試方式分爲筆試方式和機考方式,建議考生優先選擇機考方式,具體要求請及時關注報考點相關通知。

3. 初試統考時間爲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

4. 招生院系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在初試階段要求碩士生或博士生考生參加相關科目的筆試,具體考試科目、時間、方式提前在復旦研招網上公佈或由院系直接通知考生。

(二)申請材料審覈

招生院系組織專家小組,審覈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對考生的學業水平、科研(或應用實踐)能力、綜合素質進行評估,給出材料審覈成績,滿分100分。材料審覈於202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三)複試

1. 考生可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網

(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試成績和申請材料審覈成績,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招生院系根據考生成績擇優確定進入複試階段的考生名單。

2. 學校原則上以網絡遠程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複試環節的考生操作規程另行通知。考生應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員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規程並進行模擬演練;參加複試前承諾申請材料真實有效,獨立、誠信應考。複試形式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3. 複試暫定2024年6月上旬舉行,具體日期由招生院系確定。複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綜合素質等。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如遇特殊情況,經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可對考生組織多次複試。部分招生項目採用預審制,考生一般無須另行復試。

招生院系根據本單位培養條件、考生成績(包括各階段成績)和綜合素質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審覈。學校審覈通過後,向考生髮放錄取通知。被錄取考生於2024年秋季學期報到。報到時進行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者不得入學。新生報到後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新生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1. 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生學制一般爲2至3年,考生可諮詢報考院系。2.學生按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

1. 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相關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相同。考生可瀏覽我校財務處網站收費公示欄(http://www.cwc.fudan.edu.cn)或諮詢招生院系,查詢各專業的學費標準。

2. 我校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39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40號)規定,接受港澳臺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3. 研究生在學期間的其他費用自理。

1. 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第5位爲“Z”且後面帶“★”的是我校自設專業;導師姓名上帶“*”者是兼職導師。

2. 我校不安排專業學位碩士生在校內住宿,學生原則上需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學校協同相關院系努力引入社會力量,拓展校外住宿資源,以社會化方式協助全日制學生解決住宿需求。

3. 我校獨立開展研究生招生工作,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舉辦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活動。

4. 如教育部出臺新的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在復旦研招網公佈。本簡章所涉內容若有調整,也將及時在復旦研招網公佈。

(一)諮詢與申訴渠道

復旦大學代碼:10246

聯繫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繫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

郵政編碼:200433

聯繫電話:86-21-65642673或65643991

電子信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二)信訪舉報

學校紀檢監察工作部門

聯繫電話:86-21-55664607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复旦MBA项目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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