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每年5亿,支持这所“双一流”!

宁波大学商学院
2022-09-20 14:21 浏览量: 1572

9月18日,据宁波大学消息,宁波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宁波大学高质量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将举全市之力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

《意见》提出,要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特色鲜明的地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宁波市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意见》明确,宁波大学要抓住“双一流”建设契机,以力学学科为牵引,带动学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成为区域高能级创新策源平台,为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通过建设,产生一批重大国际学术前沿科研成果和产业化创新成果,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引领宁波发展的创新引擎和强大动能。

《意见》提出,要聚焦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实施高站位党建统领计划,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建设“双一流”;实施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以力学学科牵引打造学科高峰高地;实施高素质人才培养计划,为社会输送大批创新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高层次师资引育计划,努力打造宁波市人才高地;实施高能级科研创新计划,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培育重大科研成果;实施高质量医学提升计划,助力高水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高效能社会服务计划,产出一批重大国际学术前沿科研成果和产业化创新成果;实施高品质国际合作计划,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等教育品牌。

《意见》明确,宁波市将加大财政经费投入,自 2023 年起,给予宁波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每年 5 亿元经费支持。各区(县、市)每年投入一定的合作经费。宁波市还将指导宁波大学高标准做好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支持和保障教学、科研、生活设施等办学条件改善和校园建筑改造提升,建设成为甬江科创区标志性地标。同时,根据今后宁波大学校园新的规划调整及周边整治方案,学校新(改、扩)建教学科研大楼、医学部“双基地”建设等按实际项目进行投入。

《意见》要求营造党委政府举旗定向,全市各界协同发力,广大海内外“宁波帮”、全市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力、出谋划策”的良好局面。各市级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主动谋划推动区域、产业、与宁波大学开展合作。各县市区要主动摸排与宁波大学开展合作的情况和需求。已组建市级专班,建立校地联动贯通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的力量向宁波大学集中、要素向宁波大学汇集、项目向宁波大学布局、政策向宁波大学倾斜。同时,也引导宁波大学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中主动作为,共同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速、全面起势。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青塔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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