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2022-04-02 16:57 浏览量: 2765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励志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子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以实际行动献礼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七十年校庆。商学院在全院本科生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8日

二、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砥砺奋进

三、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二)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三)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四)往届“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推荐方式一: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与提交《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并以第一人称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方式二:他人推荐——由同学或老师推荐,由推荐者填写与提交《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并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二)提交材料(2022年4月5日前)申请“自强之星”的同学请按期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1.《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度“自强之星”申报表》;2. 先进典型事迹单行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简洁、重点突出(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仿宋-GB2312,固定行距22磅);3. 个人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介绍:300字以内;4. 个人照片: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生活照1张5. 其他支撑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于2022年4月5日中午十二点前交至辅导员处。(三)学院评审(2022年4月8日)学院采取线上+线下评议的方式,确定2-5名拟推荐人选,推荐至学校参加评选。(四)学院公示(2022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学院将评选结果于三教三楼公示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期共三个工作日。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文案:商学院

排版:杜一琨 胡吕洁

责任编辑:易偲偲

审核:胡笳鱼莎

商学院商苑传媒新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xcufetougao@163.com

编辑:葛格

(本文转载自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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