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汇丰戴天宇:对这样的制度说NO!

MBAChina
2015-01-15 15:24 浏览量: 3107

MBAChina网讯】北大汇丰商学院MBA教授戴天宇在谈及制度体系问题时说,“狠抓落实”不如“巧设制度”。天才与蠢材只是一字之差,制度实施起来却是差之千里。制度设计之初衷在于利民,再精妙的设计如果违背初衷只会让人心背离。以下是戴教授的观点。

戴天宇:制度是“活的游戏规则”


导读:人们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管理制度被当作刻板的规则、僵化的教条,在这种认知下所生产出来的“死”制度,不但管不了“活”人,还可能被“活”人所戏耍、所愚弄、所利用。


但在管理制度设计中,“人是活的,制度也是活的”。好的制度,灵秀其内、弹性其外,自有一种随动机制,随管理对象变化而变化。孙大圣本领再高,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倒不是因为如来佛的手掌有多大,而是因其能变化自如、可大可小。
 


什么是制度?最朴素的理解,制度是“活的游戏规则”。


请注意,这里用了一个关键词——“活的”。那些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所谓制度,如果不能体现到具体当事人的具体行动当中去,就是一堆“死的文字”,就是废纸一张。制度不等于文字,文字只是制度的表达形式,不能把一堆“死的文字”当作制度。真正的制度,是隐含在人们每天发生着的、鲜活的、生动的行为背后的行为逻辑。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个不成文的乡规民约、社会习俗、行业惯例,尤其是明文规定背后的“潜规则”、“暗规则”、“隐规则”,天生就是“活的游戏规则”,是真正的制度。


有些企业喜欢搞《管理制度汇编》,而且一搞就是厚厚的一大本,然而效果往往相反,汇编整得越厚,越有可能沦为一堆“死的文字”,因为谁也没有可能记住里面的全部规定,记都记不住,怎么可能变成“活的游戏规则”?制度有用,一条足矣,制度没用,一百条也没用。
 

图1-2 这样的管理制度汇编,更像是一堆“死的文字”


请注意,这里还用了另一个关键词——“游戏规则”。许多专家都将制度解释为“行为规范”——上级为了管束下级而单方面制定的行为规范。这种理解非常狭隘,有过实际管理经验的人都知道,上级在“管束”下级的同时,何尝又不是下级想方设法对付上级,与上级斗智、斗勇、斗法的过程,因而更像是上下级之间的一场博弈,一场游戏。所以制度不过是一种“玩法”,是活生生地存在于上下级之间、这个部门与那个团队之间、这名员工和那名同事之间的“游戏规则”。

戴天宇:“蠢材设计,天才难以执行”

《世界是平的》一书的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他的一篇短评中写到:“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美国强大的真正力量,来自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套由天才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制度体系。”

这一说法固然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嫌,但对我们不无启迪。因为反观国内,少数企事业单位乃至个别政府部门出台的制度,恰恰是倒过来的,“蠢材设计,天才难以执行”。


城市公交票价一般都是按站分段计费的,譬如说上车两元,过了十站以后,每五站加收一元。还有的更简单,譬如说全程三元。


但在国内某滨海城市,一些政协委员提出来,按站计费并不符合公平原则,最公平的方式应当是按里程收费。市交通局领导一听,有道理,于是便制定出台了《打造国际化大都市公交票价调整方案》。


《方案》规定:“根据公平原则,在全市公交系统推行基于里程的票价制度,票价标准为:

    (1)空调大巴起步2元,乘坐10公里后每公里递增0.2元;非空调大巴起步1元,乘坐8公里后每公里递增0.1元;

    (2)票价上限,空调大巴8元/人次,非空调大巴6元/人次;

    (3)乘客使用公交一卡通,票价3元以下(含3元)部分8折优惠,3元以上部分7折优惠;1.10米至1.40米的儿童按全票半价计费。”


这么多数字及计算规则,一般老百姓算都算不过来。这且不说,以空调大巴为例,按此政策,假定前七站10公里,第七站到第八站2.1公里,票价加0.6元,第八站到第九站0.9公里,票价加0.2元,第九站到第十站之间1.3公里,票价加0.4元……


这还不是最要命的,问题是一条公交线路有几十站,乘客兴许是从第三站坐到第十七站,兴许是从第八站坐到第二十六站,30站就有450种票价组合,60站就有1800种票价组合,史上最牛的公交价目表就此诞生了!


《方案》推行前,数千名司乘人员被集中起来轮训,背天书般的票价表,据说大部分人背了两月楞是没背会,还背疯了两个售票员。《方案》实施当天,整个城市公交系统一片混乱,售票员们一手拿着密密麻麻的票价表,一手拿着计算器,按到手发软,还是算不过来。


那些提议案的政协委员坚持认为是交通局组织不力、执行不力。


如此政策设计,真有些“蠢材设计,天才难以执行”的味道了。

有些领导讲话,习惯性的一句顺口溜是“狠抓落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貌似决心很大,魄力很大。但反过来,“狠抓落实”可能恰恰说明“制度太笨”,只能通过人为的努力去弥补制度的“笨拙”。而“巧”的制度能让执行事半功倍,甚至获得自动执行。为什么我们事前不去制定出“精巧、灵动、自运行的制度”,而非要到事后再去“狠抓落实”呢?


戴天宇:制度执行的最高境界是自动执行 

  
一项制度,例如“业务人员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办法”,如果付诸实施,只会有人从中获益,没有人利益受损,那么获益的人自然就会推动它的实施,制度也就获得了自动执行的可能性,当然,只是具有可能性,要将可能变为现实,还需具体筹划。

什么是自动执行?如果制度的参与方,无需外界的强迫或督促,仍然能够自觉履行制度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自动实现制度所设定的意图和目标,即可称之为“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是“我要遵守的制度”,而不是“别人要我遵守的制度”。

为什么会出现“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制度是社会关系的固化形式,而社会关系,特别是社会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所以,制度不可避免地牵涉到利益问题,影响到各方的利益追求,而各方的利益追求,反过来又影响着制度的贯彻执行,“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正是提前将这一层因素考虑进来,借助当事人的利益追求和利益博弈,借风使船、顺水推舟,来自动自发实现制度设定的目标。


一项制度,例如“公司高管利润超额奖励办法”,如果付诸实施,各主要参与方——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只会有人赞成,不会有人反对,即便普通员工存在不同意见,但显而易见,各方力量的博弈结果,也会给它带来自动执行的可能性,只是要将可能变为现实,也需具体谋划。


一项制度,例如“员工加班调休办法”,如果付诸实施,虽然有违反加班工资法律之嫌,但管理层赞成,普通员工及其家属在劳动力供大于求、一岗难求的情况下,出于“饭碗”考虑,大多保持沉默。这时候,如果没有外来力量干涉,资本意志的强势地位也能使其政策意图得以贯彻执行,只不过要时不时打压利益受损方的干扰、抵制。


综上所述,“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不是制度自己长了腿,而是各方当事人推着它执行。具体来说,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制度符合每个参与者的利益诉求,虽然这种情况较少见,但现实中确实存在;二是制度并不符合每个参与者的利益诉求,然其“合力”的方向指向制度目标,制度同样也能获得自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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