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03-07 08:56 浏览量: 3897

【MBAChina网讯】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按照内工大 研院字[2018]14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MBA教育中心决定对拟参加2019年6月学位论文答辩的MBA和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开展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学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进行时间为2019年3月8日—3月29日。

二、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已通过上学期中期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预审环节。

三、学位论文预审工作由导师负责组织。预审专家不少于2名,应具有相应学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至少有1名硕士生导师,学生本人导师不得担任该生的预审专家。

四、预审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新性、论文写作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见附件)

五、学生导师收齐《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表》后将纸质版“预审意见表”于2019年3月29日17:00前交至MBA教育中心201办公室。

六、预审意见处理如下:

(一)预审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要求,并“同意申请答辩”,可进入MBA教育中心稍后组织的正式答辩申请;

(二)若预审专家提出“修改后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须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进入MBA教育中心稍后组织的正式答辩申请;

(三)若有一位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由MBA教育中心做出重新预审或同意申请答辩的决定;

(四)若有两位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申请答辩”意见,申请人不得申请本学期的答辩。

七、未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或未通过此次论文预审者,不具备2019年6月的答辩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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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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