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湖北大学全体师生

湖北大学商学院
2020-02-15 08:30 浏览量: 3781

MBA中国网讯】关于落实武昌区疫情防控“八条”精神的实施方案

学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制定了关于落实武昌区疫情防控“八条”精神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大门管控

  1. 所有人员、车辆禁止随意出入校园。(责任单位:保卫处)2.防疫物资、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特殊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责任单位:保卫处牵头,校医院、后勤集团配合)3.校内家属区二、三、四区教职工及家属住户,持临时通行证出入校园。学校其他教职工出入校园,须由所属二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指挥部审批;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由社区居委会批准。(责任单位:保卫处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后勤集团(居委会)配合)4.继续做好大门进出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车辆登记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生活小区(含琴园小区、忠诚教师公寓、校内家属区五区)封闭管理

  1. 各小区采取“一门式”进出,关闭其他所有人员、车辆出入口。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集团及相关物业管理单位)

  2. 社区居委会向每户家庭发放 1 张小区临时出入证。每户家庭每3 天可以有 1 名家庭成员,持临时出入证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并在出入证上做好记录。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等特殊需要,一律不得外出。(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居委会、物业)、 保卫处,门卫负责出门管控登记,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协调安排通行证发放工作,管控时间:2 月 12 日至武汉市解除小区管制)

  3. 继续做好小区进出人员测量体温和登记、车辆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后勤集团(物业)、保卫处)

  4. 做好门栋信息上报和管理。以网格为单元,建立网格员、楼栋长、门栋长、志愿者为群主、居民参与的微信群,每日两次在群内自报家庭成员体温情况,在群内及时发布权威的疫情信息,并对虚假疫情消息及时辟谣。(分级责任人:社区居委会、 后勤物业、网格员)

三、公共场所管理、物资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1.中商教育超市、嘉会园一楼严格营业时间,并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发热者一律不得进入。一天实行两次消毒。(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2.中商教育超市进一步做好各小区生活物资配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后勤集团)3. 开设 24 小时发热咨询医生岗、单设发热预诊室、校医院实行 24 小时值班、对医院进入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做好防控用品保障与分发、指导校内医学观察、稳妥提供慢性病医疗药品等工作。网格医生配合社区工作。(责任单位:校医院)4.进一步组织好*人员防护,保障*工作人员防护物资。(责任人:后勤集团、校医院)

四、返汉人员管理

未经批准同意,离汉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汉。经批准,在外返汉人员到达居住地后,1 小时内向湖大社区居委会报告。未向社区居委会报告的,小区门岗安保人员不得放行进入小区且配合返汉人员前往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如测量体温正常、无症状,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返汉人员健康状态报备材料后方可进入小区;如体温高于或等于 37.3 度,有症状的,由社区安排到隔离点及时隔离。对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居委会、物业)、 保卫处(各处门卫),各二级党组织)

五、出租房排查与管理

2 月 13 日下午 5:00 前,湖大社区居委会对所辖小区住房实际入住情况完成摸底,对房屋出租及承租人情况进行登记。将承租户身体健康情况纳入每日监测范围并督促及履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异常情况,要求第一时间报告湖大社区居委会,若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或单位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居委会、物业))

六、校园和小区环境管理

1.做好校园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2.各小区物业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公共区域清洁、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责任单位:后勤集团(物业)、校内相关单位)

七、学生管理

1.对留校学生宿舍管理、消毒,每日两次留校学生和在岗员工测量体温并登记,原则上不能离开校园。(责任单位:后勤集团(物业)、保卫处、学工处、研究生院)

2.对留学生楼栋公共区域及留学生寝室进行每日消毒,做好留学生生活管理和出入校园管理工作。(责任人:国际教育学院、 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

八、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严格执纪问责

1.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主动带头、监督、报告、制止集聚性活动。(责任单位:组织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以小区和门栋为单位,党员带头组成社区突击队和门栋义工队,服务好社区防控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后勤集团(居委会、物业、网格员)3.根据社区工作实际,选派和抽调党员领导干部协助社区落实好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责任单位:组织部、校医院,后勤集团(居委会))4. 注重在重大事件发现考察锻炼选择干部。(责任单位:组织部)5.严格执纪问责,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工作,对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力、欺骗隐瞒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 年 2 月 12 日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四、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3日

编辑:颜回

(本文转载自湖北大学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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