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12-21 00:00 浏览量: 3152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及寒、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学生自118日至36日放假,37日上课;教师自121日至32日放假,33日、4日上班。

三、清明节:4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1日放假,5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12日(星期日)上班。

六、暑假:学生自725日至94日放假,95日上课;教师自728日至831日放假,91日、2日上班。

七、中秋节:9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8日(星期日)上班。

八、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六)、109日(星期日)上班。

附件:2016年校历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上级要求或特殊安排,则节假日时间按上级要求或实际情况调整。

学校办公室

201512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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