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小桑果这边建议您积极维权

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9-03-15 16:21 浏览量: 4576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一部分人因为“维权不易”,所以选择不了了之。但正是因为消费者对维权的忽视、不理解,或者“怕麻烦”,让自己不断跌入消费陷阱。今天小桑果给CTBUers带来了两则2018年12315维权案例,以增加大家对于“维权”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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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CTBUers在日常生活中都有过哪些消费陷阱呢?那些我们明显感觉到不公平的消费现象该如何避免?小桑果在校园内收集了几个案例,并且邀请来了法学院相关专业学长做了相应案例分析,给大家提出合理建议。和小桑果一起来看看吧!

采访案例1

16级外语学院 林同学

我想说的是关于外卖服务的。我住在南区,这学期课多,中午大多数时候点的外卖。我习惯购买“准时宝”,想着这样能让骑手快一点把餐送到我这里。可是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餐食没有到却被骑手提前点击送达,“准时宝”失效,餐也延期少则10几分钟,多则30多分钟送达。联系骑手,骑手通常说在路上了,让体谅一下辛苦。我认为这是一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我也有通过外卖平台进行投诉,但是效果不佳,仅有的一次投诉成功赔付给我5元的红包。

学长分析

“准时宝”是由“美团外卖”与客户间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的:一、服务内容中列举了外卖延误送达的时间与违约金比例,其中提到“实际送达时间”和“承诺送达时间”,当前者晚于后者时可以认定为达成该服务协议中的“延误”条件,若无协议中约定的免责条件,则“美团外卖”理应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向客户支付违约金。据此支付的赔偿金而是“美团外卖”未能准时送达时支付的违约金,而不是保险金。

根据约定,外卖未在承诺时间前送达,即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有的骑手往往利用平台监管的漏洞来躲避承担责任的风险。面对外卖未送达便提前确认的情况,同学们在取餐时应当留存关于取餐延时的证据,以证明取餐时已经超过了承诺送达的时间。

请输入文字

采访案例2

17级文学与新闻学院 杨同学

我要说的是**驾校,我在大一的时候报名了他们的驾校进行学习,可是还没有学完这个驾校的老板就跑了,无力支付教练们的工资和场地费用,也没有再管我们这些学员。我们这些学员很多都是刚刚交完钱或者交了钱学了两个科目就被搁置下来的,我们得知驾校不能再学习的时候要求退款却被告知驾校资金链断掉了,无力支付。申请维权多次都没有满意的结果。

学长分析

面对驾校跑路这种情况,驾校学员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驾校不予理睬,可以到上级管理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输入文字

采访案例3

15级艺术学院 常同学

我说说关于快递的吧。我一直不太明白 “快递保价”这个东西。每一次在学校寄快递,快递点的姐姐都会提醒一句问我要不要“保价”。之前我没有在意过,因为寄的东西都是些不太值钱的小物品。直到上学期期末我要把相机寄给朋友,我选择了顺丰,顺丰建议我保价。当我询问不保价会发生什么的时候,小哥回复我“不保价的话,损坏或者丢失仅赔偿快递费的三倍”。出于害怕我购买了“保价”。我想,如果快递没有保价被恶意损坏或者拿走真的只能拿到快递费的三倍的话也太亏了。

学长分析

快递保价在我国的消费者中的受众程度并不高,或是商品的价值低,或是认为保价的花费不值,或是认为丢失情况不会发生等。对于未保价的物品丢失,有的同学认为只能拿到快递费的3倍的赔偿,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是,2013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这意味着,未保价快递丢失可按合同法原价赔偿。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因此,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即使没购买保价也应获原价赔偿。同时,也提醒同学们,在邮寄贵重物品的时候尽量选择保价,保价的费用因快递公司的不同收费不一,快递保价服务承保最高额为1万元人民币,一般保价费用约在5‰-3‰之间。

请输入文字

采访案例4

17级管理学院 何同学

这学期开学那天,在学校门口吃完饭想买一点水果,有很多推着橙子的三轮车小贩,有一个阿姨慈眉善目的,我就走过去挑橙子,她特意告诉我这是血橙很甜(比橙色心价钱贵一些),我尝了一个她削开的的确很甜,就挑了15块钱的,想着也给室友分一些。拿回宿舍开始慢慢吃,第一天切开的是橙色心的,就没在意;第二天吃的时候还是,想着也许是混进去几个;第三天,还是橙色的!后来发现大部分都是橙色,而且橙子一般来说保质期挺长,但是我提回来的没放几天就全坏了就丢了,好可惜。我在想,就算拿回去找那个阿姨也可能被否认不是在她那里买的,就很生气。

学长分析

学校门口推车的小商贩一般都是“无证经营”,其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质量保证,在此十分不建议同学们在这些商贩处购买商品,购买的商品导致的各种损失也难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购买商品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商场进行购买。

请输入文字

采访案例5

17级文学与新闻学院 江同学

我是校园移动客户,之前大一办理了58元的校园套餐后被告知想要使用不限量流量还需要办理一个校园大流量套餐,同时需要开通彩铃业务,不然不能使用不限量套餐。想着不贵我就办理了。直到上个月底我想把套餐换成更加划算的39元校园套餐,给10086打电话咨询是才发现其实彩铃业务并不是一定要开通的,属于额外收费。并且我的58元校园套餐属于签约四年的套餐,后台无法进行修改,只能去营业厅咨询是否能修改。因为在月末最后一天了,当时也是晚上了,营业厅关门了。套餐就继续延续到了三月使用,后来问一问才发现身边的同学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对移动的业务有点失望。

学长分析

该情况可能属于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任务”,欺骗消费者增订了不必要的服务,该情况可以联系10086的客服经理或者是在营业厅相关负责人投诉并申请退订改套餐、退还彩铃业务费。在购买套餐时,时常会遇到一些隐藏的业务,在于营业厅签订合同的时候,务必认清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条款,对于表述不清、模棱两可、费用不明的业务一定询问清楚,不需要办理的业务当面要求对方取消,不要因自己图省事对合同约定的条款不予明确就在合同上潦潦签字,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负担。

请输入文字

采访案例6

16级商务策划学院 刘同学

我之前在学校门口超市买过一次牛奶,当时是因为看着标注打折才买的,再三确认的确在促销于是我就提进了我的购物车。因为当时买了很多东西,结账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原来这一箱牛奶并没有按照标价的“49.5元”,而是依旧收取的“66元”。差价有“16.5”,回到寝室一件一件清理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问题。不想为这“16.5元”提着牛奶再去跑一趟,但又感觉受到了欺骗。

学长分析

一般商品在促销前都是普通商品,其价格也是正常的价格。商家往往会在商品的保质期临近或者促销活动时采取一定的折扣进行销售。对于折扣的形式,有商家对该商品的条码进行进行遮盖,购买同款商品时进行赠送,也有在收银系统中设置折扣,当扫码后系统会自动计算折扣。但超市工作人员可能会出现疏忽,没有及时撤下折扣商品的价签,导致购买该商品时依旧按照原价支付。因此,提醒同学们在购买商品时,要确认购买的商品与折扣商品的货号、编码是否对应。在支付完价款时,应当仔细检查超市提供的收银小票,确认该商品是否享受了超市所宣称的折扣。如对所购商品的表示不满,可向超市申请退货。

请输入文字

看过了这些案例分析,CTBUers对于维权有没有更进一步的理解呢?最后,小桑果还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日常生活中与维权相关的常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小桑果希望CTBUers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增强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积极维护切身利益。12315,天天“315”,让我们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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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国娇 江忠义 何蓬佳

策划:江忠义

文字:魏叙庆

封面制作:李雨阳

制图:梁芷馨

排版:肖哲

责任编辑:石薇琳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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